笔趣阁
会员书架
首页 > 都市言情 > 我能抗住最毒的打 > 第226章 第四关

第226章 第四关(1/ 2)

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

“哼,血剑,当真觉得老夫怕你不成,哪怕你魔都地下势力势大,但是这里边除了天鸿和妖月,还有谁能杀掉这么多人!”那老者被称为阴老怪,一声低吼,身上甚至浮现出一抹黑色的怪风,怪风之中似乎有无数人影在拿着阴毒的目光看着血剑。

“自己废物还能愿别人,你不怕我,但是我杀你这种老鬼,杀十个都绰绰有余。”血剑目光一凛,随后剑光瞬间亮了起来。

一剑瞬间发出音爆刹那间来到了阴老怪的面前。

阴老怪一声低吼,黑色的怪风蜂拥而上,里边有着无数恶毒的阴魂疯狂的趴在剑气之上开始撕咬了起来。

“轰!”

剑气所过之处,阴气全部爆开。

阴老怪的脸皮剧烈的抖动,眼中露出了一抹惊恐,随后身体暴退。

剑光紧随其后,直接冲入阴老怪的胳膊,随后一条胳膊直接断裂。

“啊!”

阴老怪一声惨叫,脸色快速的苍白下来。

众人不由得都是一阵惊悚。

“通天高级!”

有人不自觉的喊了出来。

血剑竟然无声无息的达到了通天境的高级地步,他才突破通天境多长的时间?

这里可以说大部分都比血剑突破通天境的时间要长,但是现在都还在初级和中级蹉跎着。

大护法眼中微微闪烁一抹银色的光芒,看了一眼血剑。

血剑瞬间就感觉自己被一个虚空巨兽给盯住了一般,浑身的剑气都在哀鸣着。

“好了,虽然阴老怪出言不逊在先,但是你也不应该直接就断了其一臂,大家都是自己人,这件事到此为止。”大护法淡淡的说道。

血剑默然,他虽然到达了通天境高级,但是面对大护法,他连一成的胜算都没有。

阴老怪脸色阴晴不定,最终只能咬牙切齿的说道:“既然吴法已死,那么老夫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思了,在下必定将今天的事情原封不动告诉势主,到时候势主自有决断。”

随后阴老怪脸色阴沉的愤然离开,他的那只断臂直接化为无数的齑粉。

“既然我等候选者已死,我等也不在此久留了,告辞!”

其他人脸色同样不好看,都愤然离去,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,一些候选者的死亡已经开始落在了魔都地下势力的头上。

另一边,姜独此时已经击杀了自己的复制体,这玩意完全就是一个半成品,也许是因为同调技能的干扰,所以“何青锋”仅仅是拥有姜独的一部分技能和实力,完全就不是和姜独一个等级的。

击杀完复制品,镜面上的七彩色光芒开始聚拢,最终形成了一个闪烁着七彩光芒的漩涡出现在镜面之上。

姜独明白这又是传送,现在姜独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现在传送到什么地方去了,只能说地下势力的圣选是真的牛。

随后姜独钻入这个七彩漩涡之中。

这次的传送无比的遥远,姜独足足被传送了约莫两分钟的时间。

“有人已经抵达了第四关。”大护法神色微动,没想到有人竟然这么快。

“不错不错,就是不知道是哪位,一般情况下术士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最容易战胜自己的复制体的,我感觉会是乱法。”

“有可能越弱过关越快,我感觉有可能是最弱的那几个小家伙。”

“大护法,能不能探查到底是谁来到了第四关?”

大护法轻轻的摇了摇头说道:“圣选之地本来就格外的诡异,哪怕是我也不能轻而易举的将精神力探测进入圣选之地最深处,现在已经到了第四关的灵魂之关,当初这一关是右护法潜伏进入布置的,即便如此右护法也受了灵魂上的伤势,所以不可冒入。”

众人有这种惋惜,他们心中就好想你猫抓的一般,格外的想要看看其中的情景。

姜独此时刚刚出现在空间通道之外。

刚刚出现,便有一股奇异的力量直接束缚住了姜独,姜独努力的挣扎,但是这束缚他的力量极强,竟然连姜独都挣扎不开。

姜独只能看向了周围的环境。

这是一个断崖,周围到处充斥着的都是幽紫色的光芒,与此同时,姜独听到了远方传来了流水的声音。

姜独看着周围熟悉的光芒,不由得有些错愕。

等等……

这种幽紫色的光芒,不是和幽冥之力的光芒相差很是相似?

姜独忍不住仔细的探查了一下空气之中的能量。

果然,就是幽冥的力量,那也就是说,不远处传出来的水流声音,有可能真的会是一条幽冥之河。

当然不可能是完整的幽冥之河,但是要是说一条小支流还是非常的有可能的。

姜独忍不住心动了起来,自己的幽冥之力也是比较难提升的,他发现地下势力完全就是在给自己送福利啊。

这未免也太热情好客了。

姜独的大地力量弱了,所以给一个登天之阶,然后让姜独的大地力量直接进化成为大地源力。

姜独的空间之力弱了,特意给搞过来一头空间之鳄帮忙提升到完美地步。

现在又感觉姜独的幽冥之力弱了,直接给弄过来了一条幽冥之河,姜独只能竖起大拇指赞叹一声敞亮人。

提示: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,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!

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
新书推荐:我有一颗两界珠异界太凶,我苟回现实显圣我的夫人是神捕活着全网黑:死后你让我成为传奇港综,捉诡成仙从猛诡差馆开始影视:人生新体验这个明星来自末世漫威的人形天网说好的钓鱼,你怎么抽上水了?没野心的影帝
返回顶部